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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德旺:将创业失败者称为“老赖”,是社会的悲哀,是时代的不幸

文章来源:admin    时间:2022年08月15日


纵观当今世界各地成功的企业界人士,有几个不是在债务缠身中,脱颖而出的?


世界玻璃大王曹德旺在接受财经栏目采访中谈到债务问题,他从三个方面分析了当前债务纠纷中存在的问题:

1、银行方面:银行应当以支持企业发展为使命,如果抱着赚钱的态度,企业不需要资金,你上门求人贷款,当企业出现资金困难,银行又想方设法的停止贷款,这就等于杀人饮血!把企业搞死了,社会经济就会陷入一片混乱,经济危机将不可避免。


2、政府方面:政府应该提供积极的服务,要把民营企业当成儿子来养,而不是把他们当成长工,赚钱的机器。我曾经在这一年多里面向北京呼吁,提供破产企业救济,它用了很多影子银行的钱,追债的时候灰溜溜的,如果不允许它破产,后面的后果不可想象,会导致社会问题。


3、社会方面:我在这里呼吁媒体朋友,在网上经常看到你们把还不起钱的那些人称为“老赖”,我认为不公平。有的人破产了,赖的毕竟还是少数,大多数人没有赖。你要培养好的社会风气,鼓励企业家们继续努力奋斗,而不是失败了就打压,嫌弃他们。你们的报道里把“老赖”这两个字拿出来是最好,因为这是对人起码的尊重。

4:救助措施:今天很多国有企业的大咖在这里,我提醒你们,民营企业死亡了,后面是你们。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石,他们的存在为你们提供服务,他们的存在为你们产品的疏散进千家万户解决问题。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,国有企业要用适当的方式去予以帮助。

这是一位有国家担当,有卓远见识,有民族爱心的企业家!

他通过四个方面的建议,总结了当前债务纠纷中存在的问题。



如何正确看待创业者?

事实上,从上到下对创业者都没有一个清醒的,完整的认识!

在大多数人眼里,创业者不过就是异想天开发大财、想不劳而获、甚至拿别人的钱为自己的梦想买单的人,在这里我想说的是:这种认识是狭隘的,是极端的,甚至是带着敌对情绪的!

创业者是什么?

创业者是一群心怀梦想,敢于挑战,不甘平庸的人!

创业者是社会经济活动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!

创业者为国家缴纳税收,税收反哺于民。

创业者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,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。

创业者用智慧和勤劳,助力社会科技、民生、繁荣与发展。

可以说,我们今天的生活,离开社会创业者们,将寸步难行!


下面是一份权威的统计数据!

目前我国的市场主体有1.2亿户。

贡献了中国80%的GDP、支撑着国家的税收。

提供了80%的城镇就业、解决近5亿人的工作岗位。

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 70%。

中国发明专利的65%、企业技术创新的 75% 、新产品开发的 80% 以上,都来自于创业者的实践中。

同时,极大地活跃了民间金融,减轻了金融机构的压力。



小到我们的早点,外卖,快递,大到我们的衣食住行,都离不开这些创业者。

所以,你还认为创业者是自私的,是不负责任的吗?

即便你认为他们是在为自己谋幸福,但是你不能否认,他们同时也在为这个社会默默奉献!

换个角度来说,如果大家都只顾自己眼前的生活,有一份稳定的工作,一份稳定的收入,那么请问:谁又来提供这么多的工作岗位?

同时,创业者必须具备以下特征,否则根本就不可能去创业!

1、敢于创业的人,一定是有梦想,有能力,有担当,不甘平庸之人。

2、敢于创业的人,一定是有一技之长,眼光独到,敢于吃螃蟹的人。

3、能够举债创业的人,一定是有诚信,有担当,有道德的人。

如果不满足于这三点,他们的融资就不可能完成,自然就不会有负债,更不会沦为“老赖”。

所以,每一个创业者都值得被尊重!


创业失败是必然,成功是偶然的!

刚刚有关部门公布了一组数据:前半年已经有40万家企业倒闭,有310万家市场主体注销,事实上,数量远不及此!

另一组权威数据更令人担忧:

我国首次创业且一次性成功的概率率不足5%。

再次创业且成功的不足8%。

简单解释一下,如果100个人首次创业的最终活下来的不到5个人;如果这100个人都是有过创业经验而再次创业的,能活下来的也仅仅只有8个人而已。



为什么成功率低?是创业者不想成功吗?

看过很多网民的评论,他们似乎认为创业者失败就是故意的,怀疑的理由很简单:反正不是自己的钱,亏了也不心疼,失败了也无所谓!

恰恰相反,这些创业者们为了追求成功避免失败,所做出的努力是常人难以企及的。

有的为了签合同,陪客户喝酒患上严重的疾病;

有的为了节省开支,身兼多职,最后累到;

有的为了节省开支,开水就馒头,有病不舍得看;

没人知道,创业者一夜白了头,白天满脸堆笑,被窝里流泪;更没人知道,为了成功,低三下四,受尽屈辱。

然而,不是所有人只要付出了,就能成功的!

创业者死亡的原因有以下几点:

1、死于未知风险。

ZC因素,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。

2、没有可供借鉴的经验。

我国刚刚解决了温饱,大部分人根本就不具备创业的软硬实力,却被硬生生地推向了经济发展的浪潮中,摸着石头过河,注定是要吃亏的。

3、没有风险意识。

创业者高估了对市场的预判,没有风险控制能力,缺乏市场竞争力。甚至根本没有止损意识。

4、死于内卷。

即便到今天,大部创业者仍然没有创新意识,看别人干的红火,就一猛子扎下去。

不但卷死了别人,也拖垮了自己。

当然,这跟我国的人口结构有很大关系。


成功靠的是天时地利人和,永远不要相信那些成功人士白手起家的心灵鸡汤!只要深挖这些成功人士的创业之路就会发现,没有哪一个没有背景就能成功的,或靠岳父,或靠父母,或靠配偶。这就是他们所说的贵人。


中小微企业正在成为我国经济新动能培育的重要源泉之一,是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支撑,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依托。

虽然他们失败了,但是他们创造的价值和做出的贡献,是不能被磨灭的!即使有那么极小的一部分不法之徒,但是绝不能因噎废食;不能因为一小撮不讲诚信之人,就对债务人全盘否定。

你方唱罢我登场,一批人失败了,必然要有另外一批人顶上,否则整个经济就脱钩了。

所以,如何对待失败的创业者,才能让下一批创业者更有信心投身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大潮之中,这是我们该考虑的问题!



所以,我们对创业失败的债务人,必须要赋予他们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。

毫无疑问的是,如果将创业失败的债务人划入“老赖”的行列,这不仅不利于债务人东山再起,无法偿还所欠债务,同时也给未来准备创业的债务人,树立了不成功便成“老赖”的心理暗示,这将大大打消他们的创业积极性。由此引发大规模的失业,信任危机,消费低迷,通货膨胀。这不是小事。

所以,我们必须充分赋予债务人基本的生存权个足够的发展权。

具体该怎么实施呢?

第一、尽快将《个人破产保护法》制度实施落地。

只有保障了债务人的生存和发展权,将债务人从失败的逆境中解救出来,债务纠纷才能更好地化解,经济才能重回良性发展的机遇。

其二,社会提供救助行动。

笔者所说的救助,是指给债务人提供从头再来的机会和环境,应该从政策层面给予创业失败者以扶持和照顾。

其三,凡是对于阻碍债务人从头再来的行为,都必须停止!

比如限制债务人乘坐飞机高铁。

当今的飞机高铁,已经属于普通消费,机(车)票价格还不如普通汽车,如果一味地限制,只能增加债务人的出行成本,对于还债来说,毫无裨益。


总之,我们始终要朝着有利益化解债务的方向努力,将债务人一棒子打死,一限到底的做法,与债务纠纷的化解是背道而驰的。

同时,将创业失败的债务人划入“老赖”的行列,这完全是对创业者于社会贡献的否认,这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,也是金融体系和经济结构无法有效融合的体现。

综上所述,对于企业家成为“老赖”的问题,我们必须重新审视,一棒子打死的做法,绝不可取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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